2023年7月13日,歐盟委員會發布了一項關于報廢車輛(End-of-Life Vehicles,ELV)的法規提案 。根據《歐洲綠色協議》和《循環經濟行動計劃》,ELV 提案以兩項現有指令為基礎并將取代它們:關于報廢車輛的指令 2000/53/EC 和 2005 /64 /EC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將在普通立法程序中審議這項提案。
1、修訂背景
汽車制造業是鋼鐵、鋁、銅和塑料初級材料的最大消費者之一,但很少使用回收材料。歐洲的汽車行業占塑料總消耗量的 10%,相當于每年 600 萬噸。盡管報廢汽車的回收率普遍較高,但廢金屬質量較低,也只有 19% 的塑料被回收。電子產品和復合材料幾乎無法回收。對于環境和經濟來說,這都是一個尚未開發的重要潛力。
為了實現對報廢汽車的有效管理,歐盟在2000年發布了ELV指令(2000/53/EC),對M1、N1類車輛開展管理;2005年,歐盟再次發布3R指令(2005/64/EC),進一步要求所有進入歐盟市場且年產量超過1500合的M1、N1車輛,強制進行3R型式認證。
隨著歐盟綠色協議等相關政策出臺以及汽車產業20余年來發生的重大變化,ELV指令需要進行系統評估并進行修訂,以確保ELV指令能夠適應當前的政策和產業發展背景。
2020年10月,歐盟發布了ELV指令修訂路線圖,主要從背景、現存問題、目標和修訂思路等方面介紹了ELV指令下一步的修訂方向。
2021年3月,歐盟委員會完成了對 2000/53/EC 指令對報廢車輛的評估,它確定了 ELV 指令的各種缺點。2021年7月,歐盟正式啟動對該路線圖的公眾意見征集。
本次擬議的法規符合“歐洲綠色協議”和“新循環經濟行動計劃”的目標,以實現更具可持續性和彈性的汽車行業。它與多項重要立法舉措密切相關并支持其實施,包括《關鍵原材料法》《電池法規》《廢物框架指令》《WEEE 指令》和《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》。
2、提案的關鍵內容
修訂后的法規首要目標是提高車輛設計的循環性,同時加強單一市場。該提案提出了一系列要求,以確保新車的設計方式有利于在其生命周期結束后回收和再利用。
其次,該提案旨在增加新車中回收材料的使用。新車應包含至少 25% 的再生塑料。該提案還允許委員會根據對其附加值和可行性的適當評估,設定再生鋼、再生金屬和鋁的目標。
第三個目標是提高報廢汽車再利用和回收材料的數量、質量和價值。為此,應在粉碎前從報廢車輛中去除有價值的零件和材料,并應改進廢物處理以實現高質量回收。
第四個目標是增加報廢汽車的收集,以減少“失蹤車輛”的數量。將通過新的可追溯性和控制措施來實現。
第五個目標是確保經濟運營商之間公平分配報廢汽車的管理成本。生產商必須確保車輛在生命周期結束時得到適當的處理。
最后,現行立法的范圍逐步擴展到其他車輛類別,包括卡車、公共汽車和摩托車。(注:文章轉自互聯網,僅供參考!)